壮乡女当家——记西畴县兴街镇安乐村党总支克广村党支部副书记陆会芳(一)
作者: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7-31 12:31:01 点击率:39
男儿自古振雄风,巾帼何需让须眉。谁说女子不如男?在西畴,提起陆会芳,就让许多人发出如此感慨。现任文山州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兴街镇克广村党支部副书记的陆会芳,虽是女性,身体略显单薄,但说话干脆利落,办事风风火火,透出一股精明之气。读过初中,脑子比较灵活的她,自1983年进入村民小组班子后,一干就是20多年,先后担任过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党支部副书记。2004年村级换届选举,本已再次当选村民小组长的她认为,应该让给年轻的有经济头脑的能人学着当家了,又加之自己上了年纪,便提出了辞职申请,由于群众信任,最终仍然被党员和群众推选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小组副组长。
普 法 治 村 当 先 锋
克广村民小组距西畴县城34公里,距兴街镇政府所在地5公里。全村现有87户325人,其中壮族85户321人,为壮族聚居村落,建有党支部1个,党支部注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群众中有文化,讲奉献、威信高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现全村共发展党员20名。这里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便捷的交通网络。过去,村里治安比较混乱,村民既不懂法,更不会用法,村内争田水抢地界、婆媳吵嘴、 子女不听教诲、老人不理解儿女、重男轻女、热衷于大操大办等现象不时引起邻里和家庭之间的纠葛。1983年,陆会芳被选为村干部后,她团结村里一班人,实行民主管理,依法治村。在她的提议下,组建了村党小组、团支部、妇代小组、治保小组、调解小组等基层组织,并完善了制度。陆会芳当选为村长后,就深知要发展经济,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为此,她经常邀请司法部门和有关单位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到村里进行法律宣传,让村民了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政策。她从家庭教育入手,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哪家有什么纠纷就积极帮助调解,使全村一改以往混乱的治安现状,村民学法守法的意识明显提高,邻里之间团结和睦。村民陆某、朱某两家长期为老人的赡养问题闹得家庭不和,吵得邻里不安。为解决他们的家庭矛盾,陆会芳多次登门劝和,用民族的、传统的、现实的好家庭、好婆媳的事例和村规民约的有关要求来劝解彼此间的误解和积怨,终于变成了一个敬老养老、互谅互让的和睦家庭。为帮助村民陆某等人改变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喝酒闹事等不良行为,陆会芳没有少吃闭门羹,甚至遭受过白眼和讥讽,但她没有就此撒手,一有机会就以大姐姐和大嫂子的身份接近他们、开导他们。经过多次的接触和说教,陆某等人从此专心务农,进步很大。为预防类似的情况再发生,陆会芳提议村民们在婚丧等大事中不大操大办,不酗酒猜拳。提议得到了村民的齐心支持,勤俭节约、文明礼让的风尚在克广村渐趋形成。
克广村1988年被省人民政府授予“民族团结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2002年陆会芳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1996年以来,全村实现了无纠纷、无刑事治安案件的“双无”目标。陆会芳虽然文化水平不算高,但她在普法过程中主动担起了辅导村民学法的工作,既当组织者,又当辅导员,遇到不懂的地方,她就到当地司法部门去虚心求教,学懂记清后又一一传授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