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多措并举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1-24 20:29:17 点击率:56
西畴县多措并举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
西畴县把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作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大事决定大家“议”。健全完善“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决议、实施结果公开,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凡涉及农村建设工程、农村经济项目、村组干部调整变动等重大事项必须经村“两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对决定的重大事项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干部业绩大家“评”。要求各村党委(总支)书记、主任、委员每年年初向党员、村民代表公开承诺年内目标责任,年末由乡党政领导带队,对村干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过采取走访群众、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村干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作出总体评价,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干部给予表扬奖励,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群众不满意的干部实行诫勉谈话或问责。
账务收支大家“审”。各乡(镇)每年对所辖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及时对离任村干部进行审计。同时,要求各村必须严格建立规范的财务账目,并严格实行“村务、财务、政务、党务”公开制度,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一人说了算”,避免少数村只用钱不建账等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村级重大建设工程或需要审计的重大事项由村民理财小组和乡(镇)有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
思想问题大家“解”。乡(镇)班子成员定期与村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家庭、生活情况,对少数在岗不干事,在位不尽责,长期不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组织纪律松散或自身形象不佳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进行思想教育,督促其转变作风,扎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