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建立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31 13:59:33 点击率:149
一是针对部分单位开展“四群”教育工作出现前紧后松,工作推进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建立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时间长、工作内容多、工作要求严,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能够扎实开展,但也出现了少数单位坚持不够好,后期出现了松懈的现象,影响了面上工作的推进。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县建立了督查通报制度,规定每季度从县委组织部及县委“四群”办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随机督查的方式进村入户明察暗访,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四群”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将督查情况将采取文件等形式进行通报,以此促进各单位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二是针对干部岗位变动影响挂村联户工作的情况,建立干部变动调整报告制度。为确保我县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有效开展,避免频繁变更联系干部造成工作落实不到位、帮扶成效不明显、帮扶前后对接断层等情况出现,实行干部变动调整报告制度。一是除结对联系户举家搬迁等特殊情况外,各级干部结对联系的时间原则上为五年。二是干部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本乡(镇)本单位的,由新接任的干部继续结对联系相应农户,如果长时间没有新接任干部的,将其联系户加挂到本单位的班子成员身上进行联系。三是确需变动调整联系对象的,须经乡(镇)党委或单位批准,在一周内将变动原因、变动情况及时报送县委“四群”教育办公室备案。联系对象调整后,要认真按照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相关要求把各项工作开展到位。
三是针对一般干部认识不到位,不想下去基层驻村联户开展工作的情况,建立干部驻村报告制度。一般干部能够整合和掌握的资源少,认为下去后不能为老百姓办什么事,导致不愿下去和不想下去驻村开展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县要求各单位要对干部职工进行再动员再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明白开展“四群”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清楚开展“四群”教育工作不仅仅是为群众送一点资金、项目、解决一点困难那么简单,而是要下去和农民群众交朋友、增感情,正确对待群众的诉求,对他们的合理诉求,要积极的为他们出主意和想办法,更主要的是下去收民情、聚民意,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在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我县还实行干部驻村报告制度,规定单位干部职工要在每月15日前向本单位“四群”办报告进村入户召开民情恳谈会、驻村天数、协调项目资金情况、发展产业情况、办实事件数等情况,由各单位“四群”办汇总后报县“四群”办,以此推动干部职工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