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4 22:05:38 点击率:58
西畴县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方案
一、项目意义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集办公、集会、培训、娱乐为一体,为各村服务群众、举办会议、开展学习培训及文体活动等提供较为宽敞、整齐、舒适、安全的环境,为培育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坚强的阵地保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农村的有效贯彻落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有着重要意义。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概况
全县共有69个村委会3个社区,1778个村(居)民小组,近几年来,西畴县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06年以来,全县共新建、扩建或修缮行政村活动场所42个、社区活动场所3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411个。目前,全县69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均有活动场所。2012年,通过安全隐患排查,9个乡(镇)的24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由于建设时投入不足,建筑质量差,设计不合理等原因,有7个需要新建,17个需要扩建或修缮。全县1778个村民小组,需新建活动场所891个,需扩建或修缮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16个。
(二)项目规划
结合实际,从长远和全局的考虑出发,行政村活动场所建设把卫生室、厕所、厨房、围墙等附属设施一并规划,一并建设。按照细化到点的要求,认真开展实地调查,反复修改,切实做好工程的规划设计。同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各乡(镇)将工程承包给信誉好、质量高的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并严格签订施工合同,真正实现“阳光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项目建设内容
全县需新建、扩建或修缮的行政村活动场所24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007个,其中,需新建行政村活动场所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891个;需扩建或修缮行政村活动场所17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116个。行政村活动场所建设做到:一是硬件设施应建党员活动室、村民会议室、文化娱乐室、广播电视室(一室多用,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图书室,卫生室,篮球场、花园式庭院。二是软件设施建设达到“三通四有”的标准,即: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有维持村“两委”班子及其配套组织正常动转的各类办公设施、有各类图书、有满足村民需要的娱乐设施。
(四)资金概算
全县需新建7个300平方米砖混结构行政村活动场所,计划投入资金210万元,其中:上级部门投入175万元,县级配套35万元;需新建891个80平方米砖混结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计划投入资金7128万元,其中:上级部门投入5346万元,县级配套1782万元;需扩建或修缮17个300平方米砖混结构行政村活动场所,计划投入资金102万元,其中:上级部门投入68万元,县级配套34万元;需扩建或修缮116个80平方米砖混结构村民小组活动场所,计划投入资金232万元,其中:上级部门投入174万元,县级配套58万元。
三、项目实施
全县目前需要建设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数量多、投入大、任务重。为此,我县将突出“五抓”,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一)抓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县委“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民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组织部,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的工作职责。并从县委组织部、县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同志集中办公。各乡(镇)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成立本乡(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本乡(镇)项目建设的直接责任人,按照工程建设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县委书记亲自抓、组织部门牵头抓、相关部门配合抓、乡(镇)党委具体抓,县、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抓资金筹措,管好用好确保投入。在县力财力薄弱,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县委、政府采取“向上级争取一点、县财政投入一点、乡(镇)部门整合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措资金投入活动场所建设。同时,制定《西畴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管理,精打细算,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杜绝截留、挪用等不良现象。使各村在完成硬件建设的同时,做到党员电教设备、广播设备、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等同步配备到位。
(三)抓科学规划,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在项目的规划和建设中,严格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的目标、标准、进度安排、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安全生产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及时召集各乡(镇)主要领导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乡(镇)及时动工建设。县建设局提出图纸设计和预算初稿后,要充分征求乡(镇)、村意见,反复修改,不断加以完善,经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确保设计和预算切实可行。
(四)抓督促检查,保工程质量及进度。县建设局抽调技术骨干,深入工地开展现场指导和质量监督,尤其是抓好板面布筋、浇灌等关键环节的指导。相关乡(镇)和村明确专人负责,抓好日常施工监督。各乡(镇)对工程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便于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督促落实,保证工程的质量及进度。
(五)抓建后管护,充分发挥使用效益。各村活动场所建设完工后,及时交付使用,明确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具体责任人,加强对活动场所的管护和使用。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各村党组织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村级各套组织协调运转,促进村级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按照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要求,将建设方案、规划、招标记录、施工合同、图片以及各级下发的文件等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切实做好痕迹管理,确保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
2012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