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与海螺集团公司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07-23 08:53:41 点击率:330
7月16日,砚山县与海螺集团公司在县政府一楼会议室签订《云南砚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这标志着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启动。
纪勤应在会上讲话
安徽海螺集团常务副总裁、海螺创业总经理纪勤应在会上介绍了公司近年来的发展情况和今后的发展思路。他表示,自2012年与砚山签订文山海螺水泥项目以来,在全省水泥行业都有所亏损的情况下,文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还有盈利,这是值得肯定的,这次又成功签订《云南砚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协议》,是值得祝贺的。在以后项目建设中,公司将按照协议内容,及时投入财力、人力抓好项目建设,力争项目早日动工建成运行,发挥良好效益。同时也希望通过该项目合作,带动更深层次更广泛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李红在会上讲话
县委书记李红表示,能与安徽海螺集团合作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砚山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项目建成投产后必将较好地解决城乡垃圾回收利用问题,并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砚山县将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签署项目协议
县长陈凌和安徽海螺集团常务副总裁、海螺创业总经理纪勤应代表双方签署了垃圾发电项目协议。会议由副县长冯锐主持,县人大副主任马传猛、政协副主席黑绍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该项目规划建设1套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5亿。该项目的启动,可有效开发利用生活垃圾,实现了资源优势与资金、技术优势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