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公告
作者:砚山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5-10-23 08:16:26 点击率:1790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关于提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精准选配干部,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砚山县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开展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工作公告如下:
一、提名推荐职位
(一)正科级职位(4名)
1.乡镇党委书记1名;
2.县人大办公室主任1名;
3.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1名;
4.阿舍乡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
(二)副科级职位(9名)
1.县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1名;
2.团县委副书记1名;
3.县安监局副局长1名;
4.县民政局副局长1名;
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1名;
6.阿舍彝族乡副乡长1名;
7.盘龙彝族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1名;
8.盘龙彝族乡副乡长1名;
9.县司法局八嘎司法所所长1名。
二、提名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提名推荐人选必须是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三)提名推荐为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应当担任乡科级副职职务(含副主任科员)2年以上或现任乡科级正职职务(含主任科员);提名推荐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或现任乡科级副职职务(含副主任科员);提名推荐人选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应当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四)提名推荐为乡镇党委书记,阿舍乡人大主席团主席,盘龙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人选的应是中共正式党员。根据提名岗位班子结构要求和工作需要,提名推荐为县民政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副局长人选须为男性,提名推荐为团县委副书记人选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干部可放宽到26周岁,任科员满2年及以上)。
三、相关要求
(一)提名推荐人选时,填写《砚山县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全面介绍被提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并对提名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作风表现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把关,对推荐人选廉洁自律情况要作出结论性评价意见,签署提名推荐人姓名。组织提名推荐的必须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签署党组织以及主要领导姓名;个人提名推荐的签署提名推荐人姓名,注明与被提名推荐人的关系。提名推荐人选必须符合提名推荐条件及有关要求,不符合条件要求的提名推荐无效。所提名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提名推荐职位数,一个提名主体提名推荐的人选超过提名推荐职位数的视为无效。
(二)严守提名纪律要求,在推荐提名过程中,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搞拉票、贿票、打招呼、授意提名等非组织活动;实行初始提名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提名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提名纪律要求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谈话、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各单位或个人提名推荐干部的,请于2015年10月30日下午5点前将《砚山县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报县委组织部干部股(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联系电话: 3131429)。
附件:砚山县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砚山县科级领导干部提名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
出生年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入党时间 | 任现职级时间 | ||||||||||||
被推荐人 工作单位及职务 | 提名推荐职位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 职 教 育 | 大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提 名 推 荐 理 由 |
年 月 日 | ||||||||||||||
被推荐人廉洁自律情况 | |||||||||||||||
组织(单位)提名推荐
| 单位名称(公章) | 个人提名推荐 | 所所在单位及职务 | ||||||||||||
个个人签名 | |||||||||||||||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 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 ||||||||||||||
说明:1.需附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和德才表现;2.推荐单位或个人需对被推荐人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在被推荐人廉洁自律情况栏中作出结论性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