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关于拟定“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名单 公 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10 16:32:48 点击率:981
根据《“云南省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办法(试行)》和《中共文山州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省暨全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第一次选树工作的通知》(文组通〔2021〕64 号)要求,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在积极组织县直机关各部门申报基础上,采取审核、遴选审议等方式,拟定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妇联、县应急管理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7个部门为“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定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至14日。如对拟定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砚山县砚华西路18号砚山县委组织部、县委县直机关工委。联系人:李星、张天翠,联系电话:3130379、3122012。
中共砚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砚山县委县直机关工委
202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