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政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9-17 10:59:51 点击率:213
今年以来,砚山县政协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等精神,结合实际,以公务用车管理为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提高公务用车效率。
一是定责任。明确规定办公室为机关车辆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车辆调度、安全管理和驾驶员日常管理。
二是定制度。建立车辆技术、维修、保险、户籍、编制、行车安全等信息档案,建立行车登记制度,驾驶员必须做好日常行车记录,并为单车考核提供准确的数据资料。
三是定人驾驶。把公务车辆和专职驾驶员挂钩,定人定责,实行驾驶员专人管理挂钩车辆,包括驾驶、清洁、保养和保管实行专人专车。
四是定点停车。为确保安全,车辆实行定点停放。特殊情况确需在外停放过夜的,须经乘车领导同意,并在确保车辆安全的前提下才能停放。 车辆在外停放发生损坏、被盗等安全事故,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五是定期监督。办公室加强对全机关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各类违规用车和违章驾车行为,对车辆使用情况实行实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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