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狠抓作风建设 服务经济发展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7-29 15:11:30 点击率:17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相关要求,我县在深入推进“四群”教育工作中,狠抓作风建设,严肃整治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全县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我县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以贯彻落实县委制定出台的《砚山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具体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健全完善内部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资金管理使用等各项制度。全县11个乡(镇)和3个管理区均建立了廉政食堂,除了解决干部职工日常生活工作餐外,原则上所有的公务接待都在廉政食堂。全县各级各部门共96个单位召开了以学习贯彻“八项规定”为主题的民主生活会,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勤政廉政意识。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县纪检监察机关以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着力点,严肃查处各类腐败行为,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纪、滥用职权、挪用公款、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截止今年6月,全县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9件,立案9件,结案6件,挽回经济损失123万元;党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挽回经济损失113万元。同时,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1所中小学乱收费问题,清退违规收费29.2万元;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件,发出监督意见书360份,责令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药械违法案件7件,收缴罚没款1.63万元,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十二五”以来全县共查处科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件14人(其中:贪污贿赂8件,违反财经纪律1件,失职渎职3件,妨害社会管理秩序1件,违反廉洁自律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8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0万余元。
切实加强作风转变服务经济发展。我县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好‘转变作风抓落实、改善环境促发展’活动的通知》,制定出台了《砚山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网行为的通知》,采取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纪律、工作效能、依法行政、公车管理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共对9家无故缺席会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家开会迟到的单位进行了集体约谈,对14名干部进行问责。对全县11个乡(镇)的55户涉农监测户进行了走访调研,对不具备履职能力的监测户责令乡(镇)进行了调整更换。在全县30家规模以上企业采取“背对背”收集意见和建议、与企业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全县15个涉企单位的78名科级领导进行了满意度测评。通过强化作风建设、简化审批程序、出台优惠政策、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实招,投资软环境打造初见成效。今年上半年共签约招商引资项目8个,签约金额198650万元,完成投资27374万元;完成招商共实施国内合作项目26个,到位资金63300万元,占目标任务5亿元的5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