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举行贯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巡回演出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7-24 11:10:15 点击率:44
为做好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增强老年人维权意识,规范和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7月14日,我县在七都广场举行贯彻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巡回演出。县人大副主任梁映华,副县长李明,县政协副主席杨武华以及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副县长李明在宣传活动上讲话
李明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各老年协会要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水平,把学习宣传贯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落实省、州一系列老龄政策相结合,与完善我县老龄政策法规体系相结合,与推动重点工作开展相结合,通过组织学习会议、粘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内容,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让老年人得到更多实惠,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巡回演出现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遵循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推行巩固家庭养老、强化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养老模式,进一步明确了老年人的权利,明确了家庭、社会和政府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中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