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严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拟提拔考察对象“德、廉”关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1-20 10:12:45 点击率:31
砚山县在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拟人拔人选考察工作中,通过做实做细五个方面工作,全面、准确、客观掌握考察对象情况,特别是考察对象廉洁自律和德方面的情况,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或重才轻德现象发生。
一是合理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在抽调考察组人员时,既有县上聘请的考核考察员,又有县纪检监察机关的同志,还有公、检、法等部门的同志,确保考察组既有熟悉考察工作业务的人员,又有从事执法执纪工作的人员,考察组人员搭配更合理和优化。
二是及时深入相关部门调查了解。对乡镇拟提拔考察对象,就其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均征求乡镇纪委意见,并要求各乡镇纪委提供考察对象廉政情况书面材料,对县属部门拟提拔考察对象,在深入县检察、审计、计生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还分别听取县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三是重点考察干部的“德”和“廉”。在民主测评和考察谈话时,全面测评和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有侧重地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和“德”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评和考察,对考察对象“德”方面的情况,还进行专项测评和民意调查,在考察谈话时也做到重点了解。
四是延伸考察干部“八小时外”情况。在认真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内综合表现情况的基础上,还同时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外”各方面的情况,将考察了解的内容和范围尽量延伸到考察对象的生活圈、交际圈,在确定考察谈话人员时,既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还视情况将考察对象的部分家人和亲属列入谈话人员范围。
五是认真核实收到的各种不良反映。对考察过程中收到的针对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方面或德方面存在的不良反映,要求各考察组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县委组织部,对情况属实的直接取消考察对象的考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