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四个依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5-23 10:29:13 点击率:101
近年来,砚山依托集体土地、依托集体资产、依托资源优势和依托合作经济组织,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新途径,使全县集体经济初显成效。2011年底,全县1201个村(居民)小组中,有集体经济的村(居民)小组共有403个,占34%,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超过1万元的有117个,占9.7%,全县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收入200万余元。
一是依托集体土地,发展“土地流转型”集体经济。对有机动地、“四荒地”实行租赁、发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对条件成熟的农民承包地实行返租倒包或委托承包的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增收项目,增加集体收入。对有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城镇兴建专业市场、公共服务设施等二、三产业为载体,开展物业租赁经营,增加集体收入,如江那镇书院社区依托出租城镇兴建林产品销售市场、公共服务设施,每年可为社区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余元。
二是依托集体资产,发展“资产营运型”集体经济。对闲置的校舍、村办公用房的门面房、村办企业厂房、机器设备以及鱼池(塘)、林场等村集体资产,以招标形式实行租赁、拍卖及入股的形式参与企业经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资源商品化,如平远镇田心村依托集体资产,转变营运观念,组建运输车队,每年可为村民委增加集体经济6万余元。
三是依托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对有山林、矿产等资源的村,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形式,创办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村集体经济实体;对地处城郊、自然条件优越、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优势,以及旅游资源丰富、民间文化优势突出的村,鼓励其发展观光农业、垂钓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农家乐等新型农业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如干河乡马鞍山和者腊乡六诏村小组充分利用地处城郊、自然条件优越、具备一定农特产品资源的优势,通过出租坝塘、土地发展现代农业,每年可为村集体增收3万余元。
四是依托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合作服务型”集体经济。根据各村实际,以股份合作等形式兴办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或建立农产品市场;对有条件的村通过与工商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等联手,采取“支部牵头、党员带头、农户参股、合作经营”等形式统一为农户提供技、资、物等服务,从而增加集体收入,如稼依镇新寨村通过组建鱼腥草、蔬菜合作社和利民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形式,每年可为村集体经济增收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