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采取四条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周报制度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8-21 16:52:38 点击率:11
为及时掌握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自8月开始,采取四条措施实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周报制度。
一是专人负责,领导把关。要求各乡镇、各重点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上报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周星期一11:30时前上报。二是细化内容,表格填报。为确保大检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我县进一步细化报送内容,实行表格式填报,并把周报情况作为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实事求是,及时上报。对迟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四是注重实效,严格问责。对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检查活动实行周报以来,全县召开学习传达会议50余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257个,出动检查人员996人(次),检查(督查)政府(管理区)14个、部门36个、企业748家,企业开展自查自检1261户。查出一般事故隐患3569项,督促整改3042项,整改率达85.23%;查出重大隐患11项,申请州政府挂牌督办1项,县政府挂牌督办10项;查出非法违法行为10起,停产整顿企业4户,实施经济处罚5.2万元。
一是专人负责,领导把关。要求各乡镇、各重点部门明确一名联络员,上报情况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周星期一11:30时前上报。二是细化内容,表格填报。为确保大检查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我县进一步细化报送内容,实行表格式填报,并把周报情况作为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实事求是,及时上报。对迟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四是注重实效,严格问责。对瞒报和漏报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律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检查活动实行周报以来,全县召开学习传达会议50余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257个,出动检查人员996人(次),检查(督查)政府(管理区)14个、部门36个、企业748家,企业开展自查自检1261户。查出一般事故隐患3569项,督促整改3042项,整改率达85.23%;查出重大隐患11项,申请州政府挂牌督办1项,县政府挂牌督办10项;查出非法违法行为10起,停产整顿企业4户,实施经济处罚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