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彝族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实现“三化”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1-14 17:06:42 点击率:3
维摩彝族乡进一步舞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建立责任制“分类设考”、“分道赛跑”的考核机制,考核机制实现了“三化”。
一是分类设计,考核目标突出个性化。根据各部门、单位职能和工作特点将反腐倡廉目标责任书内容设置为共性和个性两大块,分别制定考核办法和量化标准。共性考核内容主要涵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任务;个性考核内容一改过去“通稿”模式,紧密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内容各有侧重。通过责任制内容“分类设考”,共细化共性考核项目8 项,制定个性化目标79项,有效激发了各责任单位“分道赛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是负分累积,考核方式注重经常化。实行负分累计制责任制考核机制。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内容考核总分为100分(共性考核分70分、个性考核分30分),主要采取工作平时负分考核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通过强化跟踪整改、专题汇报、工作抽查、重点督办等动态监控形式,对任务分解后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各责任单位平时工作完成情况酌情扣分,经年终考核后,综合评定等次,进一步增强各单位抓落实的责任感。
三是严格纪律,问责实现制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将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问责范围,年内领导班子成员被问责,年底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对其他各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充分彰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严肃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