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08-21 16:36:30 点击率:11
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砚山县上下认真贯彻,迅速行动,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全面、彻底、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迅速。我县上下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实。6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研究解决了80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费;同日,继省、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6月21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长、管理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3个综合督查组和部门专项安全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边查边改。全县各级各部门都积极参与,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家庭式作坊开展全员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在大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坚持促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171个,出动检查人员605人(次),检查(督查)政府(管理区)14个、部门36个、企业600余户次,企业开展自查自检347户。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001项,督促整改1897项,整改率达94.80%;停产整顿2户,限期整改78户,现场整改40项,对检查(督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件。
三是注重结合,强化执法。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1—7月,全县组织县、乡两级督(检)查组273个,958人参加督查检查工作,检查了500余户企业,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712起。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那些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新闻曝光,向全社会公布。同时投入15万元资金举办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在车站、高速公路布标段等重要位置制作悬挂3条巨幅宣传标语,在各单位、人员集中点悬挂横幅100余条。全县共组织开展大检查宣传活动16场20500人次。
五是督导跟进,及时总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
一是领导重视,部署迅速。我县上下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实。6月14日县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会上研究解决了80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经费;同日,继省、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紧接着召开了我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红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6月21日,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长、管理区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3个综合督查组和部门专项安全督查组,开展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
二是全面排查,边查边改。全县各级各部门都积极参与,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的要求,特别是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同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和家庭式作坊开展全员的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在大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坚持促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同时,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自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171个,出动检查人员605人(次),检查(督查)政府(管理区)14个、部门36个、企业600余户次,企业开展自查自检347户。查出一般事故隐患2001项,督促整改1897项,整改率达94.80%;停产整顿2户,限期整改78户,现场整改40项,对检查(督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2件。
三是注重结合,强化执法。把此次大检查工作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1—7月,全县组织县、乡两级督(检)查组273个,958人参加督查检查工作,检查了500余户企业,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1712起。
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那些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新闻曝光,向全社会公布。同时投入15万元资金举办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场文艺演出,在车站、高速公路布标段等重要位置制作悬挂3条巨幅宣传标语,在各单位、人员集中点悬挂横幅100余条。全县共组织开展大检查宣传活动16场20500人次。
五是督导跟进,及时总结。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同时,把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