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卫生局六项措施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1-08 17:12:14 点击率:6
一是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坚持基本药物在新平台网上集中采购,对年初州卫生局重新遴选确定的2家药品配送商,签订药品配送协议书,按片区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的药品采购进行统一配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10年10月1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和云南省补充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今年9月,组成专项检查组,对3家县级医疗机构、7个乡(镇)卫生院、8个村卫生室药品集中采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充分利用电子滚动显示屏和公开栏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等,在医院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公开医院监督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或意见薄,将医疗服务价格监管纳入卫生工作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和抽查。四是完善医疗服务制度。建立医德考评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有效提高医疗质量。五是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处方使用权限,按抗菌药物分级目录使用,定期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点评,有效遏制了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现象。六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实行定期教育与重点教育、正面引导与反面分析借鉴相结合,针对不同人、不同事有针对性地进行适时的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