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五化”促进拥军优属迈上规范化轨道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1-08 17:14:43 点击率:6
近几年来,砚山县积极建立健全优抚政策,双拥和多方筹措资金,拓宽优待领域,严格兑现政策,坚持每年为部队和军属办实事、办好事,实现拥军优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政策优惠化。结合砚山实际,先后建立并完善了《砚山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砚山县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和《砚山县双拥工作规定》等地方性配套办法及规定,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落实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依照《砚山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公务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含老女兵)五类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增发,对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岁农村籍复退军人、年满60岁烈士子女,按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56%增发,2010年以来,地方财政共拨付自然增长补助资金20.8万元,保证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或略高于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从2008年的1870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4720元,达到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优待面达到了100%。
二是帮扶经常化。经常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把困难优抚对象优先纳入扶贫范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纳入群众优待范围,还先后投入资金220余万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生活、医疗困难267件。
三是安置多元化。将接收的部队转业干部3人全部安置在县级行政单位工作,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1人,伤残军人2人,16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47人,安置率为100%。安置随军家属3名、接收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15名,减免优抚对象子女教育费用30人(次)13500元;支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51人337.4万余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6.63万元,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141人155.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学历或技能培训33人,支出学费16.5万元,发放生活补助4.7万元。推荐农村退役士兵就业219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79%。
四是拥军常态化。长期以来,砚山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发展不忘国防、致富更思拥军”,全力为部队排忧解难,做到“困难优先解决、政策优先考虑、物资优先保障”,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路。2010年以来,先后预算投入资金3330万元用于部队建设,其中合计用于驻砚部队硬件建设和大项工作专项开支达3200万元,用于部队粮、油、水、电差价补贴达130万元。尤其在人武部迁建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做工作,多次深入工程现地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在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预算投入经费1300余万元,为迁建工作顺利推进及按时完成迁建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8000多个,为部队新建或维护道路21公里;广电部门派技术人员80多人(次)为驻军部队维护有线电视网络,义务维修网络设备或家电70余台次;县政法委和县人武部筹集资金8万元,与消防大队、武警铳卡二中队在县城及平远、稼依、阿猛开展反恐演练;公安部门与各部队建立了《打击破坏军事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机制》,在各部队驻地周边的村寨共建军民治安联防小组9个,杜绝了破坏军事设施的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同时设置“绿色通道”,为驻地官兵随军家属子女办理落户手续提供方便;县法院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和“涉军案件合议庭”,建立“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坚持涉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农业、科技部门先后派出科技拥军小组9个45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实用科技培训9期,受训官兵达450人(次);司法部门先后派出法律拥军小组6个12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实用法律知识培训6期,受训官兵达280人(次);宣传、文化部门先后派出文艺小分队27个540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文艺演出17场,艺术指导20人(次),在各部队建立了流动图书站,定期更换图书3000余册。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把平远街军供站11名职工全部全额纳入财政供养,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军供站的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升,被民政部、总后勤部、省民政厅、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卫生、粮食、水务、电力、供销等部门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各种活动积极支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建设,对部队所需的粮、油、水、电等做到了按时、优质供应。全县共有军民共建单位35个,其中21个先后被评为州或县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或“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五是联防制度化。建立驻砚部队和相关部门信访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互通情报,妥善处置突发性信访问题。建立维稳信息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四涉”问题专项清理,摸底排查,建立档案,详细掌握每一位上访者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近期动态,在上级没有政策的情况下,通过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办理养老保险等人性化措施,帮助涉军上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一是政策优惠化。结合砚山实际,先后建立并完善了《砚山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砚山县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和《砚山县双拥工作规定》等地方性配套办法及规定,使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落实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依照《砚山县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伤残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公务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含老女兵)五类重点优抚对象,按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5%增发,对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年满60岁农村籍复退军人、年满60岁烈士子女,按照上年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0.56%增发,2010年以来,地方财政共拨付自然增长补助资金20.8万元,保证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或略高于平均生活水平。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从2008年的1870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4720元,达到了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00%,优待面达到了100%。
二是帮扶经常化。经常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把困难优抚对象优先纳入扶贫范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纳入群众优待范围,还先后投入资金220余万元,帮助优抚对象解决住房、生活、医疗困难267件。
三是安置多元化。将接收的部队转业干部3人全部安置在县级行政单位工作,接收安置无军籍退休职工1人,伤残军人2人,16名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全面落实;接收安置退役士兵347人,安置率为100%。安置随军家属3名、接收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托15名,减免优抚对象子女教育费用30人(次)13500元;支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51人337.4万余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6.63万元,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141人155.9万元,组织退役士兵参加一年以上学历或技能培训33人,支出学费16.5万元,发放生活补助4.7万元。推荐农村退役士兵就业219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79%。
四是拥军常态化。长期以来,砚山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发展不忘国防、致富更思拥军”,全力为部队排忧解难,做到“困难优先解决、政策优先考虑、物资优先保障”,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新路。2010年以来,先后预算投入资金3330万元用于部队建设,其中合计用于驻砚部队硬件建设和大项工作专项开支达3200万元,用于部队粮、油、水、电差价补贴达130万元。尤其在人武部迁建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做工作,多次深入工程现地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在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预算投入经费1300余万元,为迁建工作顺利推进及按时完成迁建提供了有力保障。组织群众投工投劳8000多个,为部队新建或维护道路21公里;广电部门派技术人员80多人(次)为驻军部队维护有线电视网络,义务维修网络设备或家电70余台次;县政法委和县人武部筹集资金8万元,与消防大队、武警铳卡二中队在县城及平远、稼依、阿猛开展反恐演练;公安部门与各部队建立了《打击破坏军事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协调机制》,在各部队驻地周边的村寨共建军民治安联防小组9个,杜绝了破坏军事设施的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同时设置“绿色通道”,为驻地官兵随军家属子女办理落户手续提供方便;县法院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站和“涉军案件合议庭”,建立“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涉军案件审理机制,坚持涉军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农业、科技部门先后派出科技拥军小组9个45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实用科技培训9期,受训官兵达450人(次);司法部门先后派出法律拥军小组6个12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实用法律知识培训6期,受训官兵达280人(次);宣传、文化部门先后派出文艺小分队27个540人(次),深入各部队开展文艺演出17场,艺术指导20人(次),在各部队建立了流动图书站,定期更换图书3000余册。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把平远街军供站11名职工全部全额纳入财政供养,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军供站的应急保障能力得到提升,被民政部、总后勤部、省民政厅、省军区评为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卫生、粮食、水务、电力、供销等部门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各种活动积极支持部队搞好后勤保障建设,对部队所需的粮、油、水、电等做到了按时、优质供应。全县共有军民共建单位35个,其中21个先后被评为州或县的“拥军优属先进单位”或“拥政爱民先进单位”。
五是联防制度化。建立驻砚部队和相关部门信访稳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形势,互通情报,妥善处置突发性信访问题。建立维稳信息预警机制,积极开展“四涉”问题专项清理,摸底排查,建立档案,详细掌握每一位上访者的生产生活情况和近期动态,在上级没有政策的情况下,通过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扶贫帮困、走访慰问、办理养老保险等人性化措施,帮助涉军上访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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