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完成到龄老人养老金补发工作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8 20:45:49 点击率:0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工程落到实处,砚山县积极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到龄老人养老金补发工作。根据“2012年7月至12月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需交一年或者一次性补缴14年的保费,并同时享受政府补贴,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年满55周岁就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规定,从2012年参保缴费的189442人中筛选出符合领取待遇的1559人,一次性补发养老金134.47万元。其中:2012年7月至12月期间年满60周岁的老人共1473人,补发养老金126.7万元;年满55至59周岁重度残疾人(一、二级)86人,补发养老金7.77万元。根据缴费档次不同,最高每月可领179.46元,最低每月可领60.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