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小额信贷扶贫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1-14 19:44:54 点击率:0
为破解贫困农民缺少生产资金的难题,探索扶贫开发工作新途径,1998年开始我县在原阿基乡开展了小额信贷扶贫试点工作。十五年来,我县进一步明确小额信贷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措施,规范借款程序,改善信用环境,实行农户联保或担保抵押贷款的方式,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显著。截止2013年10月,全县共累计发放扶贫到户贷款50557.448万元,其中:财政部门发放50万元,农行发放11472.948万元,信用社发放38228.5万元,上海帮扶806万元。资金投向上,种植业项目23857.308万元,占放贷总额的47.2%;养殖业项目13806.03万元,占放贷总额的27.3%;加工业4138.25万元,占8.2%;其它行业8755.86万元,占17.3%;资金覆盖11个乡(镇)、2个管理区,共组建贷款小组21277个、中心5753个。全县累计有124982户、近54万人直接受益,成效显著。
一是缓解了贫困农户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贫困农户产业发展中启动资金不足、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二是加快了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扶贫到户贷款还款周期短,许多农户大胆贷款,用于发展烤烟、辣椒、畜牧、蔬菜等农业产业,到户贷款在有限的时间内发挥出了最大效益,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由于小额到户贷款资金的发放,砚山涌现出了一大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烤烟、小米辣种植村、养殖专业村、专业户,打破了单一的农业产业格局,增强了贫困山区农户的“造血”功能,有效推动了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村组干部通过参与调查农户生产经营和收入状况,为信用社推荐借款人、担任贷款担保人,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金困难,密切了干群关系。从2006年开始,我县通过财政贴息方式,对获得扶贫到户贷款的农户实行贴息补助,政府贴息出大头,农户只付小部分利息,让广大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四是理顺了农村金融秩序。民间高利贷,地下钱庄曾在我县一些地方泛滥,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扰乱了农村金融市场。小额信贷扶贫项目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高利贷现象,减轻了农民负担,维护了农村正常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