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新突破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1-14 20:27:21 点击率:0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2年10月运行以来,通过一年多的实践与探索,集中交易工作实现新突破。一是组建了砚山县政府综合性评标专家库,认定了第一批298名工程建设项目类、政府采购类专家资格,为全县公共资源各类交易提供合法、有力的评标智力支持。二是建立完善了专家评审制度、标后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有效防止了招标不规范,标后无人管的问题。三是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建设,2013年7月份建成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并投入了运行。四是强化保密工作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涉及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2013年年初,由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保密工作责任书,集体观看了保密工作教育片,多种方式强化工作人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五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制定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无论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是工程建设项目,还是政府采购项目,除按照规定要求报备相关招投标活动资料外,加强公告发布、受理报名、结束公示等各环节的监督,特别是受理投标报名环节,要求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股室进行,用规范的服务语言解答咨询,促进交易服务走向标准、规范、高效。六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七是县级公共资源交易节约增收资金再创新高。2013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项目190宗,交易171宗,成交 137宗,成交金额35340.29万元。其中:受理政府采购项目137宗,交易123宗,成交96宗,成交金额3917.72万元,节约资金337.72万元,节资率7.95%;受理工程建设项目24宗,交易24宗,成交23宗,成交金额2573.06万元,节约资金8.69万元,节资率0.34%;受理国有土地使用权项目18宗,交易18宗,成交14宗,土地交易金额 21960.19万元, 增收资金6147.05万元,增资率27.99%;受理矿业权及国有资产项目11宗,交易6宗,成交4宗,交易金额742.31万元 ,增收资金0.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