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扶贫办认真组织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9 14:03:50 点击率:5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及时掌握、了解《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9月26日下午 ,砚山县扶贫办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
会议由主任阎家锁同志主持,分管档案工作的杨学俊副主任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在学习过程中,杨副主任就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了详细讲解。杨副主任指出,档案工作虽然很平凡,但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为国家的发展提供了详实的法律依据。过去的一年,我办档案工作在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工作有了创新,取得了实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很远,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努力实现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管理。
阎主任对我办档案业务工作提出了七点要求:一要对所有档案进行全面梳理,进行一次大复查,按照规定的标准,查缺补漏,重新整理、归类、装订。二要进一步提高对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照相关的《管理办法》全力搞好此次档案员的考核及档案规范化达标升级的各项准备工作;三要在查缺补漏的基础上,结合我办工作实际,修订档案管理中的相关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四要做好档案的利用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证为扶贫各项工作提供优良的服务。五要以实际行动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配套完善档案管理各项设施,严格按照县档案部门要求做好升级达标工作。六要认真做好照片及实物档案的归档工作。七要认真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档案员要对档案室的档案库存、接收、销毁、利用等进行准确统计,做到台帐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