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档案馆成功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30 21:47:50 点击率: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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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测评,专家组一致认为砚山县档案馆达到国家二级档案馆标准,可以晋级国家二级档案馆。至此,砚山县档案馆成为全省第13个、全州第1个县级国家二级档案馆。
审查材料
测评组组长、省档案局副局长龙岗同志对砚山县档案馆顺利通过测评表示祝贺,对我县的档案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希望我县今后进一步加强对档案事业和档案馆的领导,关心、支持档案馆的各项业务建设,为档案利用提供有力保障。
测评组要求,县档案馆要以此次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为起点,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建设,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增强档案馆的社会服务功能,更加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
听取汇报 授牌
据悉,砚山县档案馆成立于1964年11月,文革期间档案工作受到影响,档案馆自行撤销。1981年6月成立砚山县档案科,1982年2月恢复成立砚山县档案馆。1987年5月,砚山县档案科改为砚山县档案局。截止今年12月,砚山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共有121个全宗42597卷,图书资料5200册。馆藏中有民国档案、1953年土地房产存根、70年代知青档案、破产企业档案、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林改档案和抗旱救灾等重大工作档案,全面记载了砚山县经济社会发展历程。
副县长韦和发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评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