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四举措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9 14:16:48 点击率:5
砚山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力量。一是依托专业人才,壮大办案队伍。在全县范围内有选择性地从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等部门选取42名精通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组建成“办案人才库”,根据办案需要,统一调配办案力量。二是形成联动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实行案件联查机制,乡(镇)、管理区纪委在发现和查办重大案件时,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县纪委在查办案件中,根据需要抽调乡(镇)、管理区人员参加,并根据情况,适时派出机关人员指导办案,既整合力量联动办案,又在办案中培养人才。三是充实协作单位,强化办案协作。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充实了案件查办协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查办协作力量,并做到信息共享、情报互通、案件联查、案件互送,今年以来,司法机关向县纪委监察局移送追究党政纪责任6件6人,县纪委监察局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件1人。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案本领。县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案件查办业务培训工作,自2011年以来共开展全县性培训3场(次),参加信访举报办理、案件查办等业务知识培训的纪检监察干部累计达36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