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五举措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8 20:49:55 点击率:0
近年来,砚山县按照“发展一批、完善一批、提高一批”的思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积极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服务体系。成立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23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的运作模式,目前,通过基层党组织领办、帮办的合作社有116个。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干部会、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各项扶持政策,激发广大群众办社入社的积极性。今年来,全县共悬挂宣传横幅200余幅,出动宣传车50余车次,开展科技下乡活动126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620份。三是注重专业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对县、乡(镇)两级培训范围和对象进行明确分工,采取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和选派到科研院校学习等方式强化培训。积极选派县、乡、村业务骨干、理事长到浙江大学学习,提升管理水平;通过村“两委”干部培训、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培训,提升业务水平。2012年以来,全县共举办合作社培训班28期2400余人次。四是抓好示范带动,促进规范建设。坚持数量与质量并举的原则,认真抓好示范社创建工作,努力培育有规模、有效益、有实力、有品牌、带动能力强、辐射范围广、产权关系明、分配机制好的合作社,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济组织。目前建有示范社13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6个、州级2个、县级4个;规范社6个。五是落实政策措施,提高扶持力度。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完善金融服务,积极探索“三权三证”抵押贷款新路子,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加大以龙头企业为支撑的合作社的扶持,从2012年起,每年从2000万元县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合作社;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奖代补力度,出台合作社考评激励办法,今年,在以往100万元的基础上增加126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奖励资金及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截止目前,全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22个,注册资金23312万元,拥有社员7031户,带动农户4515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