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突出“一把手”责任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4-05-26 17:25:09 点击率:15
砚山县突出“一把手”责任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自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亲自研究部署、带头参加活动,发挥示范推动作用。
一是落实组织领导上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3次,听取教育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作分析研究和安排部署,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不当“二传手”、不当“甩手掌柜”,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二是落实参加活动上的示范引领责任。认真落实“坚持领导带头”的原则,制定个人活动日程,并细化到天。按照个人日程安排,带头开展学习、带头撰写心得体会、带头做交流发言、带头召开座谈会、带头住村蹲点、带头随机调研、带头上党课。共撰写心得体会2篇,做交流发言1次,召开各类座谈会7个,住村蹲点3天,为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各级各类基层党组织书记上专题党课1次。
三是落实活动监督检查上的督促指导责任。在抓好个人和县委常委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统筹抓好全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随机调研方式,先后深入6个乡(镇)、11个村(社区),对动员部署、学习教育、意见征求等规定动作和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等关键节点,进行督促指导。
四是落实好活动衔接上的沟通协调责任。对全县和县委常委班子教育活动中遇到的不明晰问题,以及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想法和考虑,及时与州委督导组进行沟通衔接,把问题拿准、把方向搞明,确保活动不“跑偏”、不“散光”、不“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