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林业系统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3-12-18 21:01:13 点击率:0
砚山县林业局能源站原站长刘加兵,2009年至2013年在任站长期间,指使本单位报账员权光英采取虚报沼气池建设项目物资配件款、施工款,收取太阳能安装返款、项目工程施工手续费,暂扣项目施工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集体私分公款,刘加兵个人涉嫌贪污、受贿,报账员权光英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 2013年10月10日 和 11月13日 ,砚山县人民法院分别对权光英和刘加兵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县林业系统组织股(室)、乡(镇)站(队)负责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45人到庭审现场分别旁听了刘加兵、权光英的犯案过程。法庭上,当事人追悔万分的当庭陈述,让现场的每一位干部职工倍感震撼,警醒作用强烈,有力达到了提醒、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林业系统把庭审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深入排查本单位在制度、管理和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力求达到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