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到“四严”
作者: admin 发布时间:2013-10-28 09:50:14 点击率:12
我县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到“四严” 一是严格标示“亮”身份。除特种车辆和执法车辆外,全县369辆公务用车一律粘贴公务用车标识,亮明公务用车身份,方便和自觉接受监督。二是严明纪律“划”红线。明令禁止不得擅自将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往送、私借亲朋好友等,主要领导一律不准驾驶公务用车,有效杜绝公车私用、公车私驾行为。三是严密督查“保”执行。县纪委监察局派出6个督查组分赴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粘贴标识、建章立制、规范停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相关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四是严厉惩治“纠”违纪。明确规定,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的,严肃处理;并在加强明察暗访上下功夫,派出2个组开展明察暗访。目前,全县尚未发现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