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进行外调(函调)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18 15:30:13 点击率:114
⑴基层党支部向拟发展对象了解其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单位,确定需政审的人员和政审的具体方法(外调或函调);⑵将需政审的人员姓名及其所在的工作单位以及本单位实施外调的人员名单交于上级党(工)委组织部,由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出具外调或函调介绍信;⑶实施外调的人员持外调介绍信到被调查对象单位的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转移介绍关系,然后到被调查对象具体工作的单位由其基层党组织安排实施调查;⑷实施外调人员持被调查对象基层党组织形成的调查(证明)材料到其上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加盖印章)后返回,将调查材料交于党支部妥存;⑸函调介绍信应直接寄往被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工)委组织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