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公安局四项措施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作者:王建敏 陆慧星 发布时间:2016-05-16 16:05:06 点击率:201
今年以来,勐海县公安局采取部署整治工作、强化认识提高、扎实开展活动、强化监督检查四项措施,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纪律观念、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廉洁意识。
部署整治工作
制定下发《勐海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做到“三个到位”:领导到位,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队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调“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认识到位,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投入到集中整治工作中。责任到位,各部门、各警种按照《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突出部门、警种工作特点,认真细化,明确任务,确保逐项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认识提高
召开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组织学习《西双版纳州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勐海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点整治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一是集中整治要见成效。要借此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树立公安机关全新形象。二是思想要清礁排障。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切实消除认为与己无关、与工作冲突、是搞形式、是领导班子的事等错误思想。三是工作要有新作为。要针对典型问题,自觉对照查找、整改,力求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群众举报投诉、警务活动执勤执法、窗口单位服务、值班备勤、警容风纪、接处警等项工作上有新突破、新作为。四是队伍整体素质有所提升。要通过集中整治,深化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现思想进步、作风转变、纪律加强、工作改进、形象提升。
扎实开展整治
各部门各警种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方案》所列举的整治内容,对照职责,深入细致地开展问题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方面问题,特别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队伍的“排头兵”和“方向标”,注重自身建设,借助集中整治,通过党员民主生活会、分析研讨会等形式,自己找不足、互相找问题,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红红脸、发发汗,勇揭短、不遮丑,并做到立查立改。通过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己查、互相提、摆现象、剖根源、论危害,真正把本单位和民警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查摆剖析出来。同时,进一步畅通内外部监督渠道,切实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多、意见最大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逐条排查出来并加以解决。
强化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局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全领域进行跟踪监督巡查。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局纪检、督察、政工和法制部门互相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吃透《方案》,明确重点,随时掌握进度,及时发现问题,适时通报点评,帮助整改提高,推动比学赶帮超,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确保集中整治活动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认真落实。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发现、树立、宣传一批“为官有为”的正面典型,在队伍中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同时也发现、曝光各类“不作为、乱作为”的反面典型,形成强大、持久监督合力,教育、警示民警,营造“为官避事平生耻”的强大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