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着力在“为民”上创先争优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7 17:15:51 点击率:73
勐海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以“为民”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通过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与社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结对帮扶、创建导向机制,将计生工作做成一项暖民心、为民利、谋民福的创先争优工程。
宣传教育转变群众思想
依托流动党校、远程教育网络等党建资源,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计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开展和参与计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为群众送知识、送技术、送健康的宣传服务作用,把政策、健康宣传与生殖健康普检普查服务结合起来开展,搭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密切群众关系的桥梁。建立上下、部门联合宣传服务机制,利用广播电视、“少生快富”和出生缺陷预防知识宣传单、防艾滋病宣传画等载体,开展“送”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加大对新生育文化观念的宣传引导力度,在群众中树立起新的生育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如,县司法局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纳入了“四.五”普法计划;县广播电视局开办了“生育健康服务”专栏节目,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和法规;坚持执行一年一度的“三下乡”宣传活动制度等。
结对帮扶开启群众心扉
采取职责挂钩、走访慰问、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三结合”帮扶、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送温暖”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计生协会会员在生产上向困难群众提供信息、传授知识、培训技术,在生活上送温暖、献爱心,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投入滚动资金20.2万,重点帮扶群众发展种养殖业、加工业等,形成计划生育户在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得实惠、困难时有帮助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励育龄家庭争做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群众在重点帮扶中获得了关爱,得到了实惠,懂得了少生优生的道理,在同伴的教育和影响下,自愿放弃生育机会的农业人口计划生育家庭不断增多。
优质服务争取群众支持
深入开展“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活动,全方位、多渠道的服务于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推行计生服务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县乡服务站(所)在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的载体作用,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出生缺陷和生殖道感染干预等为育龄家庭提供个性化的全程服务。改革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的管理方式,解决多年来群众没有全额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政策问题。严格执行少生快富、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奖励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五坚持”制度,即:坚持生殖健康普检普查制度;坚持送药具上门制度;坚持术后随访制度;坚持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制度;坚持生殖健康跟踪系列服务制度,努力实现育龄家庭“生殖保健、妇科普查、科普宣传不出村,常见妇科小病不出乡,妇科大病不出县”的便民服务目标。结合社区建设,对流动人口实行规范化管理,将流动人口纳入常住人口管理范围,积极为流动人口育龄人群提供免费服务,兑现、落实有关奖励政策。
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自治
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创建活动,在社会实践中建立起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长效机制及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模式。各乡镇把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作为抓基层打基础、提高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文明村”、“小康村”等工作,使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真正担负起落实基本国策的责任,切实做到“领导重视、队伍建设好,政策落实好,宣传教育好,技术服务好,科学管理好,干群关系好”六好。各级党组织建立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选举产生村委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和协会会员为主的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小组(协会计划生育中心管理户)。明确村干部分片承包责任制,采取召开群众大会等方式,讨论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规则,设置宣传员、服务员和中心户长,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结合民族文化,将相关奖惩办法列入村规民约,如,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请客吃“小酒”、拴线的,对为其拴线的宗教人士进行罚款处置,并通过村计划生育公示栏进行通报批评,挂钩联系的村委会干部、服务员等一并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