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嫩获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称号
作者:苏云华 发布时间:2015-12-10 17:52:22 点击率:85
受州委、州政府的委托,4日,州委宣传部、州文明办负责人走进岩嫩家中,将2万元的省级生活困难道德模范扶助金送到岩嫩妻子的手里。
今年2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启动了第五届云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群众推荐、组织审核、媒体公示和公众评议、评委会评选等程序,全省有36人获“云南省道德模范”称号,授予61人“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已故的勐海县勐混镇曼扫村委会曼列村小组原党支部书记、组长岩嫩,因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勇于创新,办事公道,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被评为云南省“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同时,西双版纳州天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黄坤,因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而获云南省“诚实守信道德模范”称号。
自2007年以来,我省先后评选表彰了四届云南省道德模范,推出了一批批传承中华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模范,产生了极好的社会反响。评选表彰、宣传学习道德模范,已成为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到实处,在全省上下形成学习、关爱、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中央文明委和省文明委的工作安排,今年将评选表彰第五届全国和全省道德模范,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