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纪委发出中秋国庆公款消费禁令
作者:汪体祥 发布时间:2014-08-25 10:45:41 点击率:113
19日,勐海县纪委向全县各乡镇、黎明农场、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发出严禁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礼的禁令。
禁令明确,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禁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坚决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要将禁止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来落实。把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作表率、树标杆,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禁令强调,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中力量查处违反禁令的典型问题。
禁令明确,两节期间,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或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借机敛财。
禁令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精神,坚决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要将禁止节日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来落实。把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来抓,对发现的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全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作表率、树标杆,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
禁令强调,全县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中力量查处违反禁令的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