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州委组织部代州委管理党费和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16 09:43:08 点击率:142
各乡镇党委,黎明农场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州驻县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和州委组织部要求,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党费工作公开,进一步增强党费工作的透明度,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4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州委组织部代州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州管党费)和县委组织部代县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县管党费)收支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2014年度中管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2014年度省管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2014年度州管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四)2014年度县管党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各乡镇党委、黎明农场党委、县直机关工委、县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时间
2015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方式
(一)县委组织部将《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2014年度州管党费收支情况》和《2014年度县管党费收支情况》在组织工作网上予以公示。
(二)各级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党支部生活会、文件传阅、张榜公示等适当方式,及时将2014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州管党费和县管党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一)请迅速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通知》精神,公示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州管党费和县管党费收支情况,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公示时,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公示覆盖面和知晓度,努力使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都能及时了解党费收支情况,并于2015年11月25日前,将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州管党费和县管党费公示情况报告、意见建议和公示情况统计表汇总后报送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二)党员个人可通过书信、“12371”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和在组织系统网络办公平台上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反映意见建议。
(三)各单位在进行党费收支情况公示时,应坚持在党内进行的原则,不得将党费收支情况通过外部网络、媒体进行传输和公示。
联系人:岩温囡 联系电话:5122348
传真:5128968 邮箱:mhzzbzzk@163.com
通信地址:勐海县景管路274号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邮政编码:666200
附件:1.2014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2014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3.2014年度州管党费收支情况
4.2014年度县管党费收支情况。
5. 2014年度中管党费、省管党费、州管和县管党费收支情况公示统计表
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