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新农合着力解决农民医疗难题
作者:蒋雨珂 发布时间:2014-12-02 10:46:55 点击率:94
新农合实施以来,勐海县始终致力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建设和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县内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确保了全县农民群众受益度不断提高,使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状况得到进一步缓解和改善。
今年,全县共有26.31万人参合,较去年减少2786人,参合率达97.16%,降低了2.1个百分点。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人均60元,中央、省级财政共补助320元,共人均380元,筹集新农合基金1亿元,较上年增加958.05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补偿4547.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45万元。其中,住院基金补助支出3883.8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7.97万元;门诊补助支出66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43万元,与去年同期增幅18%。共补助29.3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1万人次,受益面为111%。其中,门诊补偿27.64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1万人次;住院补偿1.74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减少3022人次,人均住院补助金额2228.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6.40元。
据勐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二介绍,为确保参合农村居民受益度,今年勐海县对新农合补偿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勐海县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二次补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将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慢性病病种扩大到25种,慢性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在原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6种疾病的基础上,将肺癌、直肠癌等28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仍在2万元以上进行二次补偿,使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现状得到进一步缓解。
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受益面,勐海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实行按服务项目、单病种和定额补偿的混合支付方式,单病种限价收费由原来的30种增加到65种,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收治不符合入院标准的轻症病人、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增加住院人次和降低住院次均费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考评办法,严格控制低费用段住院人次比例、政策范围外费用比例、平均住院费用。通过管理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了新农合基金的社会效益和保障作用。
今年,全县共有26.31万人参合,较去年减少2786人,参合率达97.16%,降低了2.1个百分点。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人均60元,中央、省级财政共补助320元,共人均380元,筹集新农合基金1亿元,较上年增加958.05万元。
今年上半年,全县共补偿4547.5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3.45万元。其中,住院基金补助支出3883.8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87.97万元;门诊补助支出663.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1.43万元,与去年同期增幅18%。共补助29.38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1万人次,受益面为111%。其中,门诊补偿27.64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增加了1.61万人次;住院补偿1.74万人次,较上年同期减少3022人次,人均住院补助金额2228.90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6.40元。
据勐海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批二介绍,为确保参合农村居民受益度,今年勐海县对新农合补偿标准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勐海县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及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补充保险(二次补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提高了5个百分点,将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慢性病病种扩大到25种,慢性病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在原有儿童先心病、白血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6种疾病的基础上,将肺癌、直肠癌等28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在新农合补偿的基础上,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仍在2万元以上进行二次补偿,使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现状得到进一步缓解。
为进一步扩大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受益面,勐海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实行按服务项目、单病种和定额补偿的混合支付方式,单病种限价收费由原来的30种增加到65种,并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收治不符合入院标准的轻症病人、通过分解住院等方式增加住院人次和降低住院次均费用的问题,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和考评办法,严格控制低费用段住院人次比例、政策范围外费用比例、平均住院费用。通过管理措施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了新农合基金的社会效益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