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按任用工作实行有效监督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31 11:47:42
(2)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
(3)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人事)部门召集,检查分析本条例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
(4)下级机关和党员、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可向上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和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
(5)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应当认真执行本条例,坚持党的原则,公道正派,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办事制度,抵制各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