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出台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08 16:18:56
《总体方案》明确,我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遵循“五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城乡统筹,保障农民权益;坚持整体推进,确保重点突破;坚持顶层设计,鼓励先行先试;坚持农民主体,汇聚群众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总体方案》还确定了11项改革重点,包括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林业改革、深化水利改革、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体系改革、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为确保方案得到贯彻落实,我省制定了明确的责任分工方案,将方案中涉及的103个具体问题分解落实到各个责任单位。
同时,我省针对深化农业改革、深化林业改革、深化水利改革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分别出台了专项方案以及7个相关政策性文件,包括《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地牧业跨越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庄园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昆曲绿色经济示范带建设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南省扶贫到户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