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6-15 10:01:48
勐腊县积极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按照“民办公助,以奖代补,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结合“四群”教育工作实际,深入基层,抓好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成效。
加大奖补政策宣传力度。勐腊县通过报纸、广播、手机短信、网站等媒介,多渠道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印发了《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指南》250册,粘贴宣传标语700条,制作《勐腊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简明读本》1300本,悬挂宣传标语30条,发放宣传单10万余份,在全县上下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
规范奖补政策执行程序。一是严格民主议事程序。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规范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关规定,坚持“大家事,大家议”。二是严格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坚持由下而上的原则,由村级申报,乡镇审核汇总上报,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县综改办按照申报项目要求,对议事程序、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工程预算、筹资筹劳标准等进行严格审核和批复。三是严格项目公示程序,实行“一公开、两公示”。“一公开”就是全面公开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奖补方案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两公示”是分别在勐腊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台进行项目立项前、验收后公示,将各个项目村实行项目建设前与建设后财务情况进行公示,确保项目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严格奖补政策项目管理。一是严把工程验收关。出台了《勐腊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管理制度》,明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竣工后的验收方式和内容。通过实地走访,充分了解“一事一议”项目的群众知情和参与情况,做到严谨负责、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资金检查制度。县综改办、农业部门每年都要对财政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末发现违规操作及截留挪用奖补资金的行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实施以来,勐腊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显著加快,民生得到改善,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筹资筹劳,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健全和完善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促进了基层民主建设和乡风文明。财政奖补政策项目涉及勐腊县所有村委会,截止2012年已完工验收项目435个项目,项目完成率达100%;实际投入资金16488万元,其中村民自筹246万余元,村民筹劳1978万元,村民捐资941万余元,村集体投入3600多万元,社会捐赠944万元,整合到项目中的财政支农资金4727万多元,财政奖补资金2743万多元,受益人口达1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