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动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1 17:07:22
28日,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动员会在景洪市勐养镇曼景坎村委会曼掌村民小组召开,动员全州各级干部和各族人民积极行动,共同推进创建活动。
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省民委副主任曹孟良、州委书记陈玉侯出席动员会并讲话。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主持动员会。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孙青友,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志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方荣,州政协副主席依甩参加动员会。
陈乐齐指出,西双版纳是展示我国民族工作成就和民族政策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西双版纳始终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模范执行者、我国民族工作的先行先试区,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央精神、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西双版纳特点的民族工作路子。这些都使西双版纳在全国民族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示范州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搞好示范州建设,不仅对西双版纳,而且对云南对全国民族工作、对我国改革稳定大局,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希望西双版纳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打造成为民族工作的强基工程、百年工程和亮点工程”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曹孟良说,当前,我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处在全面实施、重点突破的关键时期,西双版纳州示范区建设正有序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与示范区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的“连锁工程”。我们要充分认识“两个示范”的辩证关系和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科学统筹、落实责任、广泛动员,凝聚更多正能量合力推进;要坚持抓发展与抓团结并重,统筹兼顾,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营造更加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要积极探索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创建活动形式,努力把民族工作的“热点”“难点”转化为示范州建设的“亮点”;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科学设置目标管理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力求在创建工作中出成绩、出经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陈玉侯作动员讲话时说,西双版纳被国家民委列为全国首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这是我州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民委对傣乡各族人民的亲切关怀和深情厚意。我们务必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凝心聚力,迅速掀起创建工作热潮,努力争当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排头兵,早日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陈玉侯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加快美丽西双版纳建设、实现全州各族人民美好生活新梦想带来了新的机遇。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凝聚共识、整合资源,把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有利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相互学习、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有利于深入挖掘丰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向国内外展示更加团结进步、更加和谐稳定的西双版纳新形象。各级各部门务必解放思想、勇于担当、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努力在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经济跨越发展、弘扬民族特色文化、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和改善民生、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推进民族工作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上作出示范。
陈玉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示范州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督查、落实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对号入座,狠抓落实。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形成示范州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与会人员参观了曼掌村民小组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
据了解,2013年9月3日,国家民委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活动启动,确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和大理白族自治州等13个州(市、盟)作为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的首批试点,云南省是全国唯一有两个州入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