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察局制定“七带头”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1 15:01:52
州纪委监察局着眼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又是监督者的实际,制定常委班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七带头”措施促边学边查边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带头端正学风
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常委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季度进行1次,每次确定一个事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问题,结合具体工作案例,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完善机关党课制度,采取委局领导直接授课或邀请有关领导同志、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等方式,每年为委局机关党员干部上1至2次高质量的党课;把深入学习杨善洲精神作为长期任务,以杨善洲同志为镜鉴,找差距、查不足,自觉增强党性修养。
带头减少会议文件
认真落实委局机关《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精简会议文件》精神,严格控制会议次数、时限、规模和规格,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提倡即席讲话,讲短话、管用的话,发言不超过10分钟。压缩文件数量,简化审批程序,控制文件规格,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全年机关“三公”经费开支节约要达到15%以上,会议、文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1/3以上。
带头联系基层服务群众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带头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专题调研,委局领导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1个月,驻村蹲点不少于10天,对一般性工作调研,随行人员不超过2人,下基层不搞层层陪同,不作特殊安排,不住超规格房间,不接受宴请,不收受土特产或纪念品。领导干部及随行人员在基层或群众家里用餐,要主动交纳伙食费。完善“五级联动”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加大群众诉求办理力度,做到信访件当年办理,不留积案。
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纪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务活动若干规定》,不参加与公务无关的接待活动,公务接待住宿安排在定点宾馆,不超标准、不超规格。接待用餐一般以民族特色餐为主,从严控制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带头严明纪律接受监督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带头做到“五严守、五禁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清理规范各类评比表彰奖励和议事协调机构。严格执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制度、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10条禁令,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重特大案件,又严肃查处侵占、挪用扶贫、救灾救济资金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带头狠刹党员干部中
存在的“十股风”
坚决狠刹公款吃喝风、公款旅游风、公款送礼风、公车私用风、跑官拉票风、推诿扯皮风、打牌赌博风、大操大办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十股风”,抓住春节、国庆、中秋等重要节点,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