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选派常务书记为抓手 切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30 11:15:51
配强班子,增强基层工作力量。及时制定下发选派工作文件,明确村(社区、生产队)党组织常务书记选派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细化工作任务,严把资格审查关,由各级党(工)委负责组织考察,并将考察人选情况报组织部门审核任命。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确保将能力素质过硬、驻村工作表现好的工作队员选派为常务书记。共选派683名党员干部到村(社区、生产队)或村(居)民小组党组织担任常务书记,对所有评定为“较差”村(社区、生产队)党组织选派了常务书记,对评定为“一般”的选派常务书记覆盖面超过80%。2013年共选派党组织常务书记184名,其中:向“后进”党组织选派常务书记31名,向“一般”党组织选派常务书记86名,做到在分类定级中被评定为“后进”和“一般”的村(社区)党组织都有一名常务书记。
完善机制,推动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四群”教育工作,建立完善“领导挂钩+部门联系+常务书记+党组织”齐抓共建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机制,在全州基层党组织形成领导、部门和常务书记包责任、包指导、包转化、包升级的工作合力,实现每个农村(社区、农场)基层党组织都有1名上级党组织领导挂钩联系、1个“四群”联系部门结对帮扶、1名常务书记驻村(社区)指导,上下合力,联手为基层破解难题。2012年以来,全州共为基层落实项目677个,涉及资金7177万元;征集到意见建议3225条,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816个。
明确职责,确保工作职责履行到位。以“强化组织建设、开展组织活动、联系服务群众”为基本要求,明确常务书记工作职责。要求常务书记抓好所住村(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一定三有”、“四议两公开”等制度,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确保村(社区)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管好用活村(社区)活动场所,健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远程教育站点,开展专题培训、上党课。理清村(社区)发展思路,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实现倍增计划,推动跨越发展。负责监督在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的落实。开展民情恳谈,完善民情台账,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查找解决影响村(社区)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
加强管理,取得晋位升级实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常务书记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常务书记的指导及管理,规定常务书记的管理和考核主体。常务书记的管理职责主要由各县市、区党委副书记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负责,年度考核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四群”办定期不定期组成督查组,采取随机调研的方式,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直接深入基层党组织,采取直接查看、走访了解、电话抽查等方式,分片负责对常务书记在岗情况、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了解常务书记履职情况,全面掌握常务书记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形成通报,对常务书记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表扬和推广;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认真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及时解决选派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常务书记积极帮助后进党组织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照整改台账,并公示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使常务书记身在基层,心入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