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纪委监察局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查找 整改问题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02 16:34:30
州纪委监察局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针对“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州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若干规定落实情况,坚持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确保各个方面的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抓好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的落实。健全完善全州四级政务服务中心体系,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全面解决“三难”问题。根据我州实际,草拟了《西双版纳州“服务基层年、项目落地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提请州政府下发,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服务基层、项目落地、作风转变作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实行倒逼管理。抓好今年省政府承诺的10件惠民实事我州任务目标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部办结。与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加强对“双20”和“三个一”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把项目涉及到的前期、新开工和在建项目作为督查的重点,对项目资金进行跟踪问效。采取“工作推进不力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要问责、连续问责要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追究”的方式,对全州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督查和目标倒逼。
三是全面清理各类检查评比表彰项目。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除中央、省委、州委统一要求外,不再新增全州性检查评比表彰项目,各县市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准擅自组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目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理,全州共有评比表彰项目98项,没有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情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督促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对评比表彰项目进行自查整改。
四是坚决清理整治公务用车违规行为。领导干部(含在军队、武警兼职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各部门用车,一律不使用军车号牌,坚决拆除、清退违规悬挂或套用的警用号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的,除了收缴车辆外,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严肃追查购置审批、资金审核拨付、车辆采购以及注册登记等环节当事人责任。
五是坚决清退各类会员卡。在职州级领导干部带头清退各类会员卡,带头不接受、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清退范围延伸到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副县级以上(含副县级)领导干部。全州共有83个州直部门的500名(含33名厅级领导干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零持有”报告率达100%。
六是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全州各级党政机关5年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即严禁新建、扩建,严禁迁建、购置,严禁以“学院”、“中心”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已经批准但尚天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建。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坚决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截至9月9日,全州共清理了240个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尚未发现存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