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七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报告 (摘要)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30 11:07:01
完善的生态制度是美丽西双版纳建设的根本保障。持之以恒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赖于规范的、长期的、稳定的制度环境,形成“硬约束”的长效机制。着力在规划编制、完善政策、建立机制、推进法治上下功夫。
一要认真编制和实施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同步推进、同步编制、同步对接、同步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按照“重点工作项目化、项目建设目标化、目标责任具体化”的要求,着力提高项目工作水平,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规划落实到项目上、把进度落实到时间表上、把责任落实到人头上,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县市党委、政府和园区每年要向州委、州政府报告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或通报工作进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二要完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财税政策,落实国家和省税费减免和“以奖代补”政策,切实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投融资政策,创新融资模式,增强融资能力;建立健全产业政策,对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环保产业以及热区生态农业、生物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给予扶持,控制限制类产业生产能力。严格执行土地政策,针对用地过程中出现的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用而未尽等情况,制定整改措施,把更多的土地指标用在条件好、前景好、资金到位好的项目上。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绿色信贷、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信贷门槛。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建立健全发展生物产业与旅游产业、城市建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生态功能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土壤污染防治、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等民族法规建设,完善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加强环境监测管理、推行生态补偿、发展循环经济等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流域性、区域性地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三要强化科技人才支撑。营造适宜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办好职业教育,造就一批适应当地发展的各类人才。加强州院州校合作,充分发挥驻州科研单位的作用,建立生态产业核心技术重点实验室、环保科技产业基地,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开展生物产品开发、文化旅游创意、资源循环利用、节能减排、能源替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水深度处理、生态修复等关键技术攻关和研发。建立健全科技推广应用管理体制,激活科技服务机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四要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统计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落实、机制保障、重点工程实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评价体系,加大相关指标权重,与评优创先挂钩。建立问责制度,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完不成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生态环境事故的,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要强化执法监管。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原则,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切实加大环保、林业、国土、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部门联动配合,严厉打击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对重大的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受理环境保护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惩,着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加大重点企业的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水平。【6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