澂江县公选27周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挂职锻炼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7-26 11:02:41 点击率:32
今年7月,澂江县创新性的公开选拔一批27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拔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选用准绳,狠抓“四个环节”,畅通了竞争性选拔干部渠道,增强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民主性,提高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公信度。
拓宽“两条渠道”规范初始提名权,奠定竞争性选拔基础。按照有利于大范围发现和遴选人才的原则,公开选拔职位、公开职位条件、公开报名人数,采取多种措施拓宽选拔渠道,一是个人自荐。由干部本人根据自身条件,认为自己符合职位条件的,可以自行到组织部领取报名表格,填表报名。二是组织推荐。由党组织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组织推荐符合职位条件的优秀干部参与报名。全县共有29名符合报考乡镇(街道)、县直部门挂职条件的干部,全部报名参加了公选,6名教育系统人员报名参加了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挂职岗位的选拔,这一举措使年纪较轻、能力较强、素质较好的“陌生面孔”能够脱颖而出。
实行“三次差额”确保好中选优,把握竞争性选拔关键。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过程中,每道程序的人员筛选都有一定比例。经笔试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拟选拔职数的比例为3:1,经面试合格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数与拟选拔职数的比例为2:1。本次公开选拔挂职干部打破以往“以考试论英雄”的做法,采取“考评结合”的形式,在笔试、面试的基础上,深入考生所在单位,开展领导班子测评和群众公认度测评。笔试、面试、考察三个环节按照30%、30%、40%的权重比例加总计算总成绩,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研究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挂职决定。
规范“四大环节”推进选拔程序化,把握竞争性选拔重点。公选工作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为依据,规范“四大环节”严格公选程序操作。一是资格审查。着重从身份、年龄、学历、工龄等要求进行审查,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审查结果。二是笔试面试。笔试评分采取同一职位同一道题由三人分别阅卷取平均分计算成绩,以有效避免阅卷评分的人为误差;在面试环节,严格按照公务员面试程序进行,考官和考生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和顺序号,有效地杜绝了人情分、招呼分。三是组织考察。多层次、多侧面地广泛听取意见,重点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以及不足的方面,掌握每名干部的特点和经历等信息。四是讨论任职和公示。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和组织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并结合个人特点,合理安排挂职岗位,报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作出挂职决定,通过地方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实现“五项监督”做到阳光操作,营造竞争性选拔氛围。为认真落实干部群众对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阳光操作”实现“五项监督”:党内监督、党外监督、舆论监督、考生互相监督、公众监督,整个选拔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保密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使公开选拔的每一步程序都处在阳光下,从制度和措施上杜绝了暗箱操作。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12380”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反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