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九湖督导组调研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4 12:12:31 点击率:53
督导组要求,要把截污始终作为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好“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湖、还林、还湿地”等工作,五年内完成沿湖农户和单位的搬迁工作
澂江东大河污染治理及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为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发挥了积极作用。
5月16日,省政府九湖督导组组长牛绍尧率督导组一行到玉溪调研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市长高劲松、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森、副市长周继武、市政协副主席钱开祯、市政府秘书长孙会强等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实地调研了抚仙湖南岸主要入湖河道之一的江川县路居镇大鲫鱼河河段长责任制执行情况,抚仙湖东岸华宁县青龙镇海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环湖文明走廊、环境卫生分片管理情况,抚仙湖北岸澂江县产业结构调整示范项目——木森公司苗木基地、东大河污染治理及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湖滩及河道分片包干、梁王河综合治理工程情况,并与我市领导就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进行座谈。
督导组认为,玉溪市委、市政府及沿湖三县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动真格、下功夫,多次专题研究,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领导靠前指挥,将其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取得可喜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一五”抚仙湖综合治理的各项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抚仙湖面临的保护治理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认识,既不盲目乐观,更要充满信心,为保护治理好抚仙湖作出最大努力。
督导组要求,要根据新形势下省委、省政府对环境整治的总体要求,结合“两强一堡”战略的实施,不断充实完善抚仙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做到目标清晰,措施可行,充分体现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的主体作用。要把截污始终作为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好“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湖、还林、还湿地”等工作,五年内完成沿湖农户和单位的搬迁工作;34条主要入湖河道的综合整治要有对水质的定量目标要求,抓好澂江东大河清水产流机制修复工程示范点建设,并争取在其他主要入湖河道中进行推广;要探索新渠道、好办法,下大功夫抓好沿湖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多方筹措,积极争取中央、省的支持,采取财政投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方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千方百计加大对湖泊保护治理的资金投入。要坚持群防群治,大力推广单位、企业挂钩包村联系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湖泊的保护治理。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同时,要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让保护抚仙湖成为一种群众的自觉行为,把抚仙湖Ⅰ类水质的大旗高高举起。
高劲松表示,市委、市政府将坚持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的目标不动摇,保持抚仙湖Ⅰ类水质的目标不动摇,学习省内外及国内外保护治理湖泊的成功经验,结合玉溪实际,按照市委提出的“一退够、二调优、三保护”战略,综合措施并举,注重突出重点,把抚仙湖的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当前就是要集中力量“退够”,抓紧做好沿湖100米范围内村庄、企业的搬迁工作。在抚仙湖的保护治理过程中,一定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高劲松要求全市各级干部在推进抚仙湖保护治理过程中要克服两种思想倾向,一种是躺在目前抚仙湖总体水质保持Ⅰ类的喜悦中,而忽视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另一种是因为面临严峻形势而丧失了湖泊保护治理的信心,做到既有紧迫感和危机感,同时也要克服畏难情绪。沿湖三县党委、政府要学习贯彻好此次调研会议精神,相互学习借鉴在抚仙湖水污染综合防治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抚仙湖永远保持Ⅰ类水质作出最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