澂江县村级组织绩效考核成效凸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08 10:54:36 点击率:45
澂江县村级组织绩效考核成效凸显
近年来,澂江县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绩效考核工作机制,突出绩效考核重点,强化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呈现考核形式 “三结合”、考核结果双挂钩和考核成效 “三落实”的良好局面,真正使考核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助推器。
一、探索科学考核方式,考核形式实行“三结合”。一是组织领导上下结合。按照《澂江县村级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级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考核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组织网络。二是考核内容与乡镇实际结合。考核主要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是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上级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是紧紧围绕全县“两大政治任务”、“五大发展战略”、“三大经济发展路子”,结合镇情村情及工作重点,根据村(社区)“两委”班子“五个好”的标准和班子成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确定。把农村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党的建设等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到考核中,力求考核全面合理。三是共性与差异相结合。县委组织部研究制定统一、共性的量化考核评分表,将具体、差异的考核指标预留给各镇根据各村“两委”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明确参加评议和考核的范围,包括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在考核中采取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种方式相结合,具体考核则由各镇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
二、发挥考核激励作用,考核结果与奖惩双挂钩。将班子成员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挂钩,绩效奖励奖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委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除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以外,被评为优秀的,按照正职2500元、副职2000元、委员1500元的标准奖励;被评为称职的,按照正职2000元、副职1500元、委员1000元的标准奖励。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奖励。对考核为优秀的村级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话;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村级组织班子成员,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谈话或半年以上整改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镇党委、政府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按规定依法免职或启动罢免程序。
三、凸显考核服务大局功能,考核成效体现“三落实”。一是创先争优活动得到进一步落实。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不断深化推进,将基层党员公开承诺完成情况列为考核内容,进一步树立学先进、比先进、积极向先进靠拢的导向,形成竞争优先、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二是重点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在工作实绩量化考核过程中,重点针对各镇村的特色工程项目进行考核,村级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负责重点工作向考察组汇报说明,以考核促重点工作落实。三是基础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通过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使基层村组干部心中有责任制,脚下有责任田,荣誉感激发了事业心,危机感激发了进取心,服务意识、纪律观念以及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得到明显增强。村级组织班子及班子成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