澂江县五项制度全面推进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3 17:29:24 点击率:108
为进一步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和团结群众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澂江县推行“五项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密切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实行县委常委联系镇(街道)制度。由至少1名常委领导负责联系1个镇(街道),为该镇(街道)民情责任区第一责任人,以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和“书记县长接待日”制度,每年定期协调组织召开民情工作联席会,进行面对面民情恳谈,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协助联系的镇(街道)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化解镇(街道)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全面推进联系点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实行县级领导联系村(社区)制度。县级领导联系村(社区)为该村(社区)民情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每年驻村工作不少于10天,要经常深入到联系村(社区)工作一线,以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走访、调查研究、意见征求、汇报反馈、总结经验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联系点的基本情况、结对共建和创先争优活动进展情况,提出符合村(社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思路,帮助村(社区)研究制定出符合实际的工作目标和措施,形成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和规划。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帮助村(社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尤其要帮助村(社区)解决处理好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村(社区)社会稳定。
三、实行部门包村制度。全县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级驻澂部门与全县33个村(社区)结成部门包村帮扶对子,按照“挂钩村包组联户”开展工作,既联系基层单位,又在挂钩联系点直接联系群众。部门包村的主要领导为该村(居)委会民情责任区的直接责任人,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15天。通过印制《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建立民情工作台账、开通民情邮箱及热线电话、悬挂民情意见箱等方式,畅通交流沟通渠道,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馈信息,切实为解决基层实际问题提供依据。认真开展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问题等方面的调查研究,积极协助村(社区)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为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出意见建议。联系部门、镇(街道)定期主动向民情责任区第一责任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到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将部门包村工作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评先、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帮扶困难党员制度。全县所有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与1户困难党员结成帮扶对子,让每一名困难党员都有固定的一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责任户。党员领导干部针对困难党员家中不同的实际情况,以解决困难党员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技术帮扶、物资帮扶、创业帮扶和心理疏导。在春节前到困难党员家中开展慰问活动,为困难党员提供最直接、最贴近的资金帮扶,切实帮助困难党员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实行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制度。县直机关部门干部、镇机关干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大学生“村官”和村干部都与群众结成联系对子,作为责任户。重点以困难户、上访户、老党员、困难党员、老干部、种养大户、对党委和政府有工作意见的群众为联户对象。领导干部蹲点,要住村直接联系群众,每次走访2至3个村(居)民小组。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住村不少于15天,县直部门包村领导不少于20天。县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4户以上群众作为责任户,镇(街道)、县直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不少于5户。县级各部门机关中层干部每年驻村时间不少于7天,结对不少于3户;其他干部每年驻村不少于5天,结对不少于2户。镇(街道)干部每年驻村不少于60天,结对不少于4户。县处级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不少于3个月,县级单位部门领导不少于4个月,镇(街道)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每年撰写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能解决问题的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建立民情档案、困难党员群众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定期汇报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情况,按时上报民情联系卡、民情登记卡、民情台账、民情日记等。要严格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等制度,妥善处理和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有需求,干部有服务,事事有人做,件件有回音,确实做到送政策、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富、促和谐。(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