澂江县召开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暨城乡规划工作推进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30 17:14:04 点击率:73
8月23日,县长苏绍华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暨城乡规划工作,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苏绍华指出,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和发展工程,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面对当前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上存在的差距,必须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千方百计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
(县长苏绍华对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及城乡规划工作提出要求)
苏绍华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暨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努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全县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按照上级既定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今年9月30日前所有建设项目100%开工建设,年底前完成60%以上投资额。二是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把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倒排计划,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是县财政局要进一步加大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尽快落实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四是县发改、水利、环保、国土、住建、抚仙湖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快办的原则,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开辟“绿色审批通道”,搞好“一站式”服务,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尽快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五是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在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要严格遵守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杜绝工程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真正把保障性住房建成优质、安全、放心工程。六是要认真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相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到统计数据准确,反映情况真实可靠;同时,要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努力争取更多支持。七是要认真研究保障性住房建成后的移交、租售等相关措施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准入退出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做到以机制规范行为,保证分配公平公正。八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各镇(街道)要按照适度超前、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思路,抓紧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村庄规划要与集镇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以及交通、水利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相衔接,确保规划符合实际、顺利实施。九是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乡规划工作的督查督办,严格实行“周通报”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推进;县监察局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