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六新”推进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6 16:32:11 点击率:23
一要在深入学习调研上有新进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就县、镇(街道)、村(社区)特色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基础设施改善、农村民生、社会管理探索与创新等,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习工作“互促”,在以建设美丽乡村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大实践、大课题工作中,不断磨炼提高自己,不断增强全局把握、驾驭难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要在推动跨越发展上有新突破。当前,我县正处于抢抓桥头堡、滇中城市经济圈、昆玉一体化建设重大历史机遇,要紧紧围绕县委提出2013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和优势,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为推动澂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努力建设具有湖滨山水特色的现代生态宜居城市。
三要在参与新农村建设上有新功绩。广大指导员要激发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激情和在广大农村建功立业的豪情,充分调动一切资源,积极协调、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精力、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丽乡村,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跨越发展。
四要在基层组织建设上有新作为。指导员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工作方法,配合镇(街道)党(工)委认真研究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实施“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与群众“坐在一条板凳上”的观念,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
五要在形象树立上展现新风采。指导员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四群”教育和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作风,“到位”而不“越位”、“缺位”,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新风;树立善于学习、为民办实事、群众亲人、遵规守纪的形象,真心、真情、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六要在和谐社会构建上有新发展。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认真学习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开展宣传教育,结合矛盾纠纷调解员职责,引导农民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村风民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