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8 15:34:45 点击率:39
峨山县采取四项措施抓好发展党员工作
峨山县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壮大党员队伍,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是坚持标准,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坚持党员标准,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处理好“党员队伍年龄、文化结构与保证党员质量的关系,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关系,培养与发展的关系,数量与质量的关系,重点与一般的关系”,坚持“未经过一年以上考察培养的不作为发展对象,未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作为发展对象,未经过公示的不作为发展对象,28岁以下青年要求入党的,未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作为发展对象”的四不发展原则。2010年,全县共有595人申请入党,经过公示考核,发展新党员242人。
二是严格程序,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健全规范发展党员推优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基层党委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同时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确定和预备党员的接收、转正以及党(工)委(总支)审批等5个主要环节实行票决,提高发展党员的透明度。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把土地管理、计划生育、护林防火工作纳入吸收预备党员公示范围。
三是强化管理,严把党员“出口关”。处理好“入”和“出”的关系,在严把“入口关”的同时,注重疏通“出口关”。不断完善党员管理机制,推行党员年终民主评议制度,对党员全年的履行职责义务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的,党组织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进;对不履行党员职责和义务,达不到党员标准的,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四是严格考核,把好发展党员“责任关”。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对没有完成年度发展党员任务的,其村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对1年不发展党员的村,责成村党组织书记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到位。凡连续2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对村党组织书记作出调整。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发展党员工作中没有按规定履行推荐、培养、审查等责任的,或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明显落后的村党组织及责任人,视情节分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