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委政法委“三个正确对待”谨记“两个认真”切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1-01 15:23:16 点击率:262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夏黎明在委机关学习会议上,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提出要求,要求政法干部队伍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上,要做到“三个正确对待”,谨记“两个认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政法机关的新变化、新作风、新气象。
一是要做到正确对待自己。辩证地对待自己的流转,不管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要做到调整心态,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多看别人长处,少看别人短处;要容人之言、容人之长,更要容人之短。要积极主动与同事交流思想、沟通感情,营造和谐共事的环境。
二是要做到正确对待工作。要认识到所从事的工作,是组织交给的,也是自己所需的。换句话说,是党和人民的工作,是自己生存的工作,做不好对党和人民、对自己都不利。在工作中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珍惜自己的岗位,坚持在热爱工作、适应工作、创新工作中锻炼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积极主动,做到任劳任怨,大公无私,切实履行好职责,圆满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要做到正确对待个人的进步和成长。每个人的成长和进步,是各种因素综合的结果,是上级领导关心、同志帮助、组织培养和自己努力的结果,是干部成长过程中的一个机遇,是全方位的,不是一事一时促成的。每位干部只有勤于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才会得到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支持。
四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都有认真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同志,执行纪律的职责。必须强化学习,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遵纪守法,尊重同事,做到胸中有领导、有同事,服从安排,自觉维护单位的形象,为单位做贡献。
五是要认真承担责任。在工作中,因为分工不同,责任有大小,但每个干部都有促进工作、推动工作、完成工作、增强团结和保证单位发展奉献的责任。每个干部必须勇于承担责任,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